联合报在头版报导兰屿妇女因老少配的恋情曝光后,不堪人言可畏上吊自杀,让这段恋情以悲剧收场。
请给老少配的恋情多点祝福吧!
台湾近年来,有关老少配的恋情时有所闻,但往往在新闻曝光后,大部分的恋情都无法持久,如最早的莉莉与小郑的恋情、今年三月、五月国高中生分别爱上离婚之妇的恋情,都是以分手收场。
就此观之,好像女大男小的爱情似乎都有问题,然而,这也只是新闻聚焦下,一个以偏概全的解释而已。试问,就此三、四件个例来论断女大男少是错误的恋情,麼就一般男大女少又有多少的恋情也是分手、离异呢?其人数之多与比率之大,恐怕是比老少配还大的很多。
因而,男女之间的恋情绝对与年龄上的差距无关,爱情无关年龄这是爱情可贵与纯真之处,从兰屿老少配的恋情来看,实际上,他们已超乎一般世俗化与物化的爱情观,一位行动不便近五十岁的阿吗,会被一位少她快二十岁的青年人所喜爱,甘愿為她煮饭、洗衣;这位阿吗早已年华老去,没有美丽的容貌、行动又不便、也没多少钱财,可是却依旧能够在两者之间昇华為美丽恋情,此种情爱应该是被讚许与祝福的。
然而他们的恋情,终究走向分手之途,其问题点不在於年龄的差距,而是兰屿青年爱情的方式与彼此生活的模式难以适应所造成,这也是一般爱情经常发生之事,并无可议之处。可是,最后却因眾人异样的眼光让阿吗走上不归路,实令人哀伤。
何以,女大男少的恋情无法為社会所容许,不為大家所祝福,总会被视為一种畸恋呢?这还是长期父权主义下的爱情观所致,儘管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男女平权观念似已深化人心,可是老少配的爱情观依旧,為父权主义所操控。男大女少的恋情被视為平常,如果差距一、二十岁也只当做閒聊的话题,并不会被视為不道德、不合伦理;但是,女大男少的恋情,只要差个一、两个月,就会被人讲话,而差到一、二十岁,那就不得了,会被看成违反道德、伦理的恋情。
从我个人教授爱情哲学此课程以来,就找不到任何的学术基础或道德伦理学说,去批判女大男少的恋情是不道德或违反伦理之事;充其量,也只是父权主义阴影下的世俗观所无法接受而已。
我有一个女学生曾问我:為何她只比她的男朋友大个一、两岁就无法被对方的父母所接受呢?我只能无奈地说,这是父权主义作祟所致。实言之,从各种心理学和生理学的研究报告来看,通常都会指出女大男少会比一般男大女少的恋情更為稳健,只可惜,这样的研究报告仍能无法去说服世俗的观念。
爱情是存於两个恋人间的感受,对与错、好与坏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他人实不该有任何的评价与判断。爱情的感性之处在於它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任谁无法去强求或强留;但爱情仍有其理性之处,就是恋人们必须要去明白彼此间的恋情会碰到那些问题,需要那些方式去解决。
当他们不自觉的陷入老少配的恋情时,绝对没有对错、更不会有伦理道德上的问题,他们要面对的除了跟一般人一样的爱情问题外,更需要以坚强的意念去面对世俗的错知,才有可能去维繫此段得来不易的恋情。
对此悲剧的发生,个人希望大家不要再以异样的眼光去看老少配,相对地,只要是合法、合伦理的恋情,都应该要给予祝福,而不要随意地去论断他人的爱情,造成不必要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