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伦理学
发布时间:
2019/01/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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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爱情伦理学?即是探讨在爱情的行为中有那些是对?那些是错的?那些是无关对错?就此而言,我们可以来看看下列的行为之对错为何?就是每个人心中的爱情伦理学?爱情伦
什么是爱情伦理学?即是探讨在爱情的行为中有那些是对?那些是错的?那些是无关对错?就此而言,我们可以来看看下列的行为之对错为何?就是每个人心中的爱情伦理学?
爱情伦理学
一、当爱已不在时,跟对方提出分手是合乎伦理吗?
有些人会理所当然的认为,分手原本就无关伦理或是合乎伦理的事,只是我要问的自己向别人提出分手是对的,但是别人向自己提出分手就是不对的呢?其理由都是一样,当爱情己不在了!
二、可以同时爱两个人或同时被两个人爱是合乎伦理吗?
其前提是不欺骗对方,明白的告知其它两者,我是同时爱两个人或同时被两个人爱?这样的行为可以算是不合乎伦理吗?我可以同时爱父母,为何就不能同时爱两个情人呢?
针对爱情行为的对错每位恋人都可以列举甚多,可是问题在于此一判準在那裡?是从义务和责任来谈爱情的行为对错吗?
谈到爱情的责任与义务是爱情伦理学的真正问题,当我们在谈情说爱时有那些义务与责任呢?还是说不必有任何的义务与责任呢?
所谓爱情的责任与义务乃是指那些行为是应该要去履行的行为?我爱他,所以我应该和他发生性关系;我爱他,所以我应该要有照顾他的责任;我爱他,所以我应该随时注意到他的反应……
我们在谈情说爱时,是否隐含著这麼多的应该呢?如果是的话,从康德伦理学的观点而言,这就是爱情的责任与义务,只不过康德所说的责任与义务是在善的意志下,无条件的义务与责任。
它不是,如果…则…的假言条件命题,而是无条件的定言命题;换言之,善的意志可说是爱的意志,爱也是无条件的,如果爱有涉及到条件时,爱是不普遍的,就是在条件不构成或不存在时,爱就不见了。
因此,若有人想企求永恒不变的爱情,则这样的爱必须是无条件的,其爱情的义务和责任也是无任何条件,这样的爱才可能普遍长存不变。
另外,在爱情伦理学中亦可以用不同的伦理观去探讨爱情伦理学,如我们就可以用伦理学中的享乐主义去解析爱情伦理学。
在伦理学中的享乐主义可以分为亚里士迪帕斯的緃欲享乐主义和伊壁鳩鲁斯的禁欲快乐主义。前者是追求当下的快乐为幸福的源泉;后者则是为避免追求短暂易逝的快乐,不要因过多得不到的快乐成为痛苦的源泉,而强调禁欲。
若就爱情而言,爱情的享乐主义亦是以快乐为爱情的目的,谈爱情就应该要快乐,如果有人为情所苦那是错误的行为,不应该去做的,在爱情中只有快乐而没有任何痛苦。
如果是从亚里士迪帕斯緃欲享乐主义的观点来看,谈情说爱就要及时行乐、时时享乐,对于爱情一定要把握住当下的快乐。换言之,当爱情不再有任何的快乐时,就不应该继续,这才合乎伦理的行为,也就是说,因爱情不再有快乐时,而要求与对方分手是符合亚里士迪帕斯的緃欲享乐主义。
如果是从伊壁鳩鲁斯的禁欲快乐主义而言,爱情不应该追求不能持久的快乐,而是要追求精神得以持久的快乐,所以在爱情中不必要太重视那些短暂的快乐,对于当下肉体上的快乐应该要加以捨弃不要,如此方能维持爱情的快乐。
同样是爱情享乐主义,却有不同的快乐方法,我们在追求爱情时是依那种享乐主义呢?如果是前者,那就不要怪别人会移情别恋,因为当他已得不到快乐时,其自然会捨弃现在不快乐的爱情而追逐另一个快乐的源泉;相对地,如果是后者,那麼就不要斤斤计较那些肉体、物质上的快乐,因为你所追求的应该是在精神层面上的爱情才是。
快乐只有一种,想要两者兼顾,难矣!